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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解答违章停车如何处罚
发布时间:2018-10-11         发布人:

  一、法律规定: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63条规定如下: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,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

  (一)在设有禁停标志、标线的路段,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、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、施工地段,不得停车;

  (二)交叉路口、铁路道口、急弯路、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、桥梁、陡坡、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,不得停车;

  (三)公共汽车站、急救站、加油站、消防栓或者消防队(站)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,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,不得停车;

  (四)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,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;

  (五)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,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,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,立即驶离;

  (六)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。

  二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针对违章停车处罚如下:

  (一)口头警告:

  如果车主违章停车时在场,交警一般会指出违法行为,给予口头警告,并要求驾驶人将车辆立即行驶离开违章现场。只要您立刻离开,就不会被罚款。

  (二)罚款:

  1、现场违章停车,被交警口头警告的情况下,如果车主拒绝离开,交警会给你贴罚单,并且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;

  2、非现场违章停车,在驾驶员不在场的情况下,会被交警开具罚单;如果停靠位置妨碍行人和其他车辆,交警部门有权将车辆拖走。

  (三)扣分:

  以下两种情况违章停车会扣分:

  1、车主违章停车属于违反禁止标示的,如:禁令标志、警告标志、禁止标线、警告标线指示的,罚款200元,扣2分;

  2、车主在高速公路上无故停车,或在非紧急情况下在紧急车道上停车,罚款200元并且扣6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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