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交通律师

北京交通律师网

专注于交通事故案件及交通赔偿纠纷案件
北京交通事故律师电话
  张律师咨询电话
  131-4680-5800
北京交通事故律师网首页 > 交通法规 > 自行车、电动自行车、残疾人车等交通规则
自行车、电动自行车、残疾人车等交通规则
发布时间:2018-11-15         发布人:

  (一)驾驶自行车、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;

  (二)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;

  (三)不得醉酒驾驶;

  (四)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,伸手示意,不得突然猛拐,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;

  (五)不得牵引、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,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;

  (六)不得扶身并行、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;

  (七)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;

  (八)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;

  (九)自行车、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;

  (十)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。